一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、《哈尔滨金融学院2019年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换届选举工作方案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中国共产党哈尔滨金融学院商务英语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,选举产生书记1人,副书记2人。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委托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。
三、中国共产党哈尔滨金融学院商务英语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书记、副书记候选人,由上届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,经学院党委同意后,提交本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,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,然后进行选举。
四、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以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。
五、选举时,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,方可进行选举;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,选举有效;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,选举无效,应重新进行选举。
六、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,有权对每位侯选人表示赞成、不赞成、弃权或另选他人。在填写选票时,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,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“○”;不赞成的,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“×”;弃权的,不划任何符号。如另选他人,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“〇”,不划“〇”的视为无效。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,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,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。
七、选票用钢笔、碳素笔填写,符号要准确,字迹要清楚。选票全部模糊不清,无法辨认的,全票无效;选票部分模糊不清,可辨认的部分有效,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。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,全票无效。
八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方可当选。候选人得票情况由监票人向全体会议报告,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宣布。
九、选举设监票人1名,在到会的不是书记、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产生。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程进行监督。设计票人1名,由会议主持人指定,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。
十、本选举办法经中国共产党哈尔滨金融学院商务英语系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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