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会规章制度
第一章 总则
学生会是系团总支领导下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学生组织。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学生会下设:纪检部,宣传部,文秘部,体育部,文艺部,生活部,综合部,学习部,党支部,策划部,志愿者工作部,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,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,保证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,提高工作效率,同时使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
在学生会工作的所有的同学,包括主席,副主席,团总支副书记,各部部长以及各部部员均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。
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:
1. 获得履行学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
2. 通过正当途径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,批评和实行监督
3. 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,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
4. 参加学生会的活动
5.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学生会成员必须旅行下列义务:
1. 遵守学生会章程,执行学生会决议,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。完成交给的任务。
2. 全心全意的为同学服务
3. 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。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
4. 尊重教职工,团结同学,维护学校荣誉
第三章 具体要求细则
集体性要求:
1. 每次例会人员必须要求按时到场
2. 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
3. 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
一、 工作出勤
1. 每次工作必须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
⑴迟到者(不分类别和级别,凡有此类现象一律扣1分)
⑵旷工者(不分类别和级别,凡有此类现象一律扣2分)
⑶中途无故退场者(不分类别和级别,凡有此类现象一律扣2分)
2. 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
⑷未能完成安排的执行者(不分类别和级别,凡有此类现象一律扣2分)
⑸工作中有重大失职者(不分类别和级别,凡有此类现象一律扣5分)
⑹工作中谈论或擅自处理私事,造成不良影响者(不分类别和级别,凡有此类现象一律扣5分)
二、 人员日常行为
1.平时的言谈举止不得损害学生会公众形象
1. 见到老师及学长学姐要主动打招呼
2. 不得肆意滋事,扰乱工作秩序
3. 严守学生会保密制度,不得违反
(上述四点有违反者均扣一分)
第四章 人事考核制度
一、 出勤考核
1. 会议出席情况考核
⑴迟到:开会时在点名之时还未到者视为迟到。每人每次扣一分。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,提前请负责人同意后,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。
⑵早退: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议场现场视为早退。每人每次扣1分,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,提前请负责人同意后,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。
⑶未到:未到或会议进行1/2后还未到是未到者视为不到。每人每次扣2分。若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,提前请负责人同意后,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。累计三次者提出警告。
2. 活动到场情况考核
⑴迟到:在规定时间未到者,每人每次扣一分。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,提前请负责人同意后,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。
⑵早退:在规定时间前离场,每人每次扣一分。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,提前请负责人同意后,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。
⑶未到:未到或活动进行1/2还未到者视为不到,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。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,提前请负责人同意后,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。
⑷工作人员没有做好本职工作或未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每人次扣3分,若工作态度不好并没有他人向学生会反应,每人次扣5分。
3. 活动情况奖惩制度
⑴凡是愿意代表商务英语系出观众且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不中途退场,可加1分。
⑵选拔性比赛(例如主持人比赛,演讲比赛,辩论赛等)在班级积极报名参加者可加0.5分,在系里初选选拔上的人选可再加一分,如若代表商英系在学校活动中获奖者可依据名词逐一加分。
⑶集体性比赛(例如舞蹈,瑜伽,体育比赛,点钞,小键盘,大合唱等)均加2分,如若获奖可酌情加分。
⑷十佳歌手,阳光女生,“挑战杯”创业大赛可加2分(获奖加分情况,优秀奖加1分,一等奖加4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分)
⑸根据个人表现及参加活动情况,学期期末时由谭老师评定量化加分
奖惩制度
⑴报名不参加者扣2分
⑵训练中无故缺席2次者加分减半,超过3次者扣1分
⑶参加者临时私自换人,造成不良影响扣3分
⑷作为观众,迟到,早退,中途退场扣1分
第十章 附则
㈠本制度由哈尔滨金融学院商务英语系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。
㈡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,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
㈢本制度由公开之日起实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