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统筹规范转专业操作流程,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与转学实施细则(修订稿)》(哈金院〔2025〕106号)和《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引(试行)》(哈金院〔2025〕107号)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转专业工作原则
(一)公平、公正、公开
(二)转出无限制,转入有要求
二、组织机构
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学生转专业(转入和转出)组织工作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。
组长:顾广强、于瑶
副组长:李娜、李玲玲
成员:常超、刘磊、李美阳、徐宏幸、苏佳、赵玉莹
工作职责: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、报名组织、综合考核及相关工作。
领导小组下设转专业工作办公室。
办公室主任:李娜、李玲玲
成 员:常超、刘磊、李美阳、徐宏幸、苏佳、赵玉莹
三、转专业工作具体事宜及要求
(一)申请条件
1.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,可以在大一学年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。
2.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,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;
3.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可以申请转专业。
4.大一学年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有一门及以上补考后仍不及格、报名时处于处分期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,通过转专业考核后原则上应降级转入新专业学习。
(二)不允许转专业情况
1.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。
2.处于保留入学资格、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。
3.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。
4.根据相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它情况。
(三)专业培养目标形式
商务英语专业以服务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,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拥有良好的人文素养、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,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和技能,掌握国际金融、国际贸易等相关理论与知识,熟悉国际商务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,善用数字化资源和工具,兼具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、商务实践能力、跨文化交际能力、思辨与创新实践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,能够熟练使用英语从事金融、贸易、翻译等领域工作的“精语言、懂商务、通规则、会数智”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。
(四)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
各专业具体名额如下: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拟接收学生数 |
1 |
商务英语 |
21人 |
(五)申请报名
1.时间:2026年4月20日-4月22日
2.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,最多可以填报两个拟转入专业,同时提交本人正面免冠无妆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(文件名为班级+姓名,格式为JPG)。
(六)发放准考证
1.发放时间:2026年5月11日-5月15日
2.发放形式或地点等:拟转入学生本人带身份证件到经管楼310领取。
(七)综合考核
1.时间:2026年5月18日-5月29日
2.综合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(大一学年第一学期)、专业测试两部分组成,均为100分制。总成绩=综合素质测评成绩*40%+专业测试成绩*60%。
(1)综合素质测评成绩=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(大一学年第一学期)*100/5。
(2)专业测试方式
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额时,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。
报名人数多于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额时,专业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
(3)专业测试笔试考试科目与范围
科目:《英语》
范围:《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》第一册
(4)面试
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面试专家组成员并组织面试,根据学生面试表现进行评分。
面试主要分为“口语表达”(70分)和“听力理解”两大模块(30分)。其中“口语表达”主要考察学生语言流畅度、准确性与自然度,包含英语自我介绍(40分)和随机问答(30分)两部分;听力理解主要考察学生信息捕捉与快速回应能力。
3.公布总成绩
专业测试采取笔试方式的,由学院核算综合考核(笔试与综合素质测评)总成绩,根据实际情况按排名进行赋分并划定合格线,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。
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的,由学院将面试评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权后形成综合考核成绩,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。
(八)录取
学院根据各专业可转入学生名额数,结合学生个人意愿,依据考核总成绩排名顺序形成预录取名单,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后报送学校。学校汇总各学院预录取名单综合测算,对有学生转出的专业进行名额调整,需增加转入名额的由学院按考核成绩顺位录取。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转专业学生相关工作安排
(一)转入学生报到
确定可转专业名单公布后,学生可到经管楼310报到,并于第三学期初正式到转入专业学习;
(二)学生转专业前,须缴清原专业学费,以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;
(三)学校教务处参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采用“平行比较”的原则,对转专业学生进行成绩审核,即学生转专业前的课程和原专业课程进行比较、转专业后的课程和新专业课程进行比较,并认定成绩;
(四)转专业学生可试读六周,学生在试读期间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,经本人申请可回原专业继续学习。
五、相关工作安排
(一)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
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及电话:赵玉莹 83145451
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: 苏 佳 83145407
监督举报联系人及电话: 顾广强 86143150
(二)回避制度:考核组成员如与申请学生存在亲属关系、师生指导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,须主动申明并全程回避,违者按学校教职工相关行为规范追责。